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关心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
——整体工作有了新进位。2003年,我们确立了“四化”工作目标,即树立现代化的司法理念、培养职业化的法官队伍、建立程序化的办案机制、形成规范化的管理模式,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法院的整体工作进入全省法院系统先进行列。五年来,这一目标已基本实现。市中级法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连续九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共荣获集体荣誉66次,有159人次受到了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审判工作有了新进展。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112909件,执行标的额23.5亿元,比前五年上升1.6%。其中,市中级法院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10324件。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案件的结收案比进入了良性循环,上诉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等多项质量效率指标在全省法院处于前列。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了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和威慑机制,“执行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法院改革有了新突破。五年来,全市法院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制定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实施意见,确定了八个方面47项具体改革任务,内容涉及诉讼程序制度、执行工作机制、审判组织和审判机构、审判管理和人事管理等方面,形成了31个有关司法改革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增强了司法民主,推进了司法公开,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维护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制度建设有了新加强。五年来,紧紧围绕法院各项管理和保障工作,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和审判工作规律,从十大类70个方面加以规范,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编印成《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一书。与此同时,狠抓制度的落实,推行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百分制考核,使法院内部管理趋于规范。
——队伍建设有了新提高。以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和市委转发的《关于加强全市法院人才工作的意见》为契机,通过扎实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市中级法院在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考评中年年进位。大力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法院系统反腐败惩防体系建设。全市法院未发生干警重大违纪案件。积极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强力推进队伍的学历教育,全市法院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82.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及在读研究生占22%,较2003年分别上升了33.2%和19.9%。加强法官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积极开展审判调研,指导和促进审判工作。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基层工作有了新发展。五年来,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以“两庭”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法院基层基础工作。2006年,全市法院16个人民法庭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完成基本建设达标任务。进一步加快法院计算机网络建设,各法院普遍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实现了省、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四级广域联网。人民法庭普遍开通了网上立案和电子签章系统。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基层软件建设,共完善了人民法庭工作制度22项。市中级法院通过建立院庭领导、审判长与基层法院的联系指导制度、制定业务指导文件、编发审判期刊、复查评析案件等,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司法环境有了新改善。五年来,市委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全市法院人才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为法院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市人大、市政协先后组织代表、委员视察法院1412人次,旁听开庭132个案件1735人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财政、人事部门的支持,做好经费、物质和人员保障工作,全市法院“两庭”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进一步加大司法宣传力度,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办法庭传真与庭审直播栏目等,营造了法院工作的良好氛围。
——服务大局水平有了新提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策部署,找准法院工作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切入点,坚持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充分发挥审判的惩罚、保护、规范、调节、监督、引导等职能作用,当好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保障者。特别注重围绕市委、市政府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市中级法院先后制定了依法服务沿江开发、国有企业改革、新农村建设、“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等工作大局的意见,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先后制定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意见》等三个规范性文件。五年来,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意见68件。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关心和支持,更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爱护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刚过去的2007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始终把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任务,在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水平、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推进司法改革步伐、提升法院队伍形象、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0033件,同比上升20%;审(执)结28632件,同比上升23.7%;结案率为95.3%,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675件,同比上升12.8%;审(执)结2528件,同比上升14.1%;结案率为94.5%,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
一、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33件,同比上升13.7%;审结3004件,同比上升14%。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0件,同比上升27.1%;审结228件,同比上升28.1%。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性犯罪等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密切配合,依法及时审结了俞长杰故意杀人案等一批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惩处严重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依法惩处商业贿赂犯罪。全年共受理一审职务犯罪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120件,审结116件,判处犯罪分子15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依法适用财产刑,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22.6万元。严格把握死刑案件的审判标准,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司法调解工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38.2%。
(二)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切实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在当严处,宽在法理内,罚在情理中。坚持区别对待,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初犯、过失犯罪等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不大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三)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法治扬州”和“平安扬州”的建设工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落实涉诉信访案件受理机制和流程管理机制,完善息诉稳控工作机制和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产生新的信访案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切实落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3913(件)人次,同比下降6.5%。妥善处理全国人大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40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解决了一批长期缠讼缠访的信访案件。市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完善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处置机制,认真做好党的十七大、“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审判工作,推广圆桌审判等人性化办案方式,努力把教育和挽救的方针落实到位。部分法院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全年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18件。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共举行4次新闻发布会,播出58期法庭传真和庭审直播节目。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市中级法院制定了《司法建议工作管理办法》,全年共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司法建议51份。
二、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017件,同比上升41.9%;审结17906件,同比上升43.8%;解决诉讼标的额15.9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73件,同比上升26.7%;审结1198件,同比上升29.2%;解决诉讼标的额7亿元。慎重处理企业改制、城市房屋拆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认真开展企业破产、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传统民事案件。切实关注民生,依法处理“三农”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的审判力度。强化对环境侵权、农村合作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新类型案件的审判研究。
(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859件,同比上升13%;审结852件,同比上升12.4%。坚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权。妥善处理因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等产生的行政争议案件。进一步转变行政审判理念,积极推行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有效解决行政争议。行政一审案件的撤诉率达40.6%。规范国家赔偿工作,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配合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专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着力提高行政案件的审判质量,市中级法院连续11年无一件行政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
(三)加强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077件,同比上升26.5%;执结6600件,同比上升35.5%;执结率为94.4%,同比上升12.6个百分点。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44件,执结290件,执结率88%,同比上升10.4个百分点。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采取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联动执行等有效措施,强化执行工作的实际效果。拓宽执行工作思路,积极发挥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和威慑机制的作用,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年共追究了7名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推行执行公开,向社会公开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作出承诺。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努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使“执行难”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三、认真贯彻司法改革要求,促进法院工作水平的提升
(一)积极探索法官职业化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法官职业化改革,进一步做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试点工作,初步确定法官员额比例,基本形成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模式。制定《法官遴选工作实施意见》,推行上级法院法官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选拔的制度。积极探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新模式,制定了《司法技术咨询、审核等司法辅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和细化司法鉴定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司法鉴定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推进诉讼调解制度改革,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将“案结事了”的工作要求始终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作用。积极探索立案调解、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改革,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3.4%,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大力推进执行工作的改革,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的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审判程序和审判信息,把公开审判的要求落实到各类案件的审判全过程。积极推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各项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的范围,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判案件1457件。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认真履行为农民工依法维权的六项承诺。全年减缓免诉讼费达278.2万元。进一步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假日法庭,方便当事人诉讼。推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适时判决的工作模式,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扩大和规范简易程序的适用,推行案件速裁处理方式。
(四)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质量与效率指标体系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定期分析指标数据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审判管理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工作责任,制定《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强化院长、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落实审判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抓好审判质量效率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四、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法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一)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从强化大局意识、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形象入手,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辅导、组织讨论、撰写论文、闭卷考试等形式,为法院队伍建设奠定坚实思想基础。开展向省“十佳法官”徐莉、“优秀法官”谢伦标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发挥典型引导和激励作用。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根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法院班子的换届工作,把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法律业务、清正廉洁、符合法官法条件的人才选拔到法院的领导岗位。处理好班子换届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持法院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司法能力。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坚持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等各个环节。通过开展“正人品官德、创清廉机关”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廉政征文、开通“廉政视窗”网页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努力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其他各项廉政纪律规定,全市法院未发现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四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加大硕士研究生以上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提高进人质量;制定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物权法》等业务考试,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在职法律硕士教育,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学历层次。五是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制定《全市法院文化建设五年发展纲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形成蓬勃向上、生动活泼、和谐相处的工作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一是加强基层审判管理和监督。推行人民法庭工作业绩和人民法庭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制度,加大对基层审判质效指标的管理、检查和考核力度。二是加强基层的规范化建设。在全市法院硬件建设基本达标的基础上,将工作的重点向规范化建设转移。通过开展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制度检查月”等活动,检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在制度执行、审务公开、工作作风、规范化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力地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基层法官轮训计划,通过发改案件评析、发放业务指导专刊等形式,强化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网络管理,完善网络功能,着力抓好“天平工程”和科技审判法庭建设。
(三)进一步优化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环境。始终坚持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及时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妥善予以解决。深入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就涉诉信访、立案、行政审判等工作向人大作专项报告;认真落实人大对法院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切实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确保每条意见和建议都有反馈。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制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工作联系的意见》和《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暂行规定》,抓好贯彻和落实。每季度向代表发放联络专刊。进一步落实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全年共邀请325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审理案件27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17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法官的司法能力、司法水平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司法供给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明显;解决“执行难”问题还需要付出长期和艰苦的努力;诉讼收费制度的改革,使两级法院诉讼收费大幅下降,而受理案件数却大幅上升,给全市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在经费保障和基础建设等方面造成了较大的压力;司法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法官职业保障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落实;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加快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积极履行各项司法职能。着重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的工作全局。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把“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二是以依法服务大局为使命,为扬州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惩罚、保护、规范、调节、监督、引导等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调处各类经济社会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缓解“执行难”。
三是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有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以进一步关注民生为重点,妥善审理好涉及民生的案件,依法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进一步强化涉诉信访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纠纷。全面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畅通司法救济渠道,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有理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赢官司。
四是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为目标,推进法院各项改革。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在巩固前两个五年改革成果、抓紧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制度建设,完善审判、执行权利的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健全权责利明确,又相互监督制约的运行机制,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切实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深化学习与教育,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依法服务大局上来,统一到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上来,统一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来,统一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不断提高全市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继续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建设,注重对法官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审判调研能力、疑难复杂案件处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培养,不断提升法院干警的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院干警队伍。
各位代表,在“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的新征程中,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帮助下,在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扬州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